毛詩正義:國風衛風之氓(電子版)
《氓》,刺時也。宣公之時,禮義消亡,淫風大行,男女無別,遂相奔誘。華落色衰,復相棄背。或乃困而自悔,喪其妃耦,故序其事以風焉。美反正,刺淫泆也。
氓,莫耕反,民也。《韓詩》云:「美貌。」別,彼列反。華,戶花反,或音花。復,扶又反。背音佩。喪,息浪反。妃音配。風,福鳳反。泆音逸。
氓之蚩蚩,抱布貿絲。
氓,民也。蚩蚩,敦厚之貌。布,幣也。
傳「氓,民」至「布,幣」。正義曰:
氓、民之一名,對文則異,故《遂人》注云:「變民言,異內外也。,猶懵懵無知貌。」是其別也。其實通,故下《遂人》箋云「言民誘己」,是也。《論語》及《靈台》注皆云:「民者,冥也。」此婦人見棄,乃追本男子誘己之時,己所未識,故以悠悠天子之民言之,不取於冥與無知。既求謀己與之相識,故以男子之通稱言之,「送子涉淇」、「將子無怒」是也。既因有廉恥之心,以君子所近而託號之,「以望復關」是也。以婦人號夫為君子,是其常稱,故《遂人》傳曰:「復關,君子之所近。」又因男子告己云「爾卜爾筮」,己亦答之云「以爾車來」也。三章言士、女者,時賢者所言,非男女相謂也。士者,亦男子之大號,因賢者所言,故四章言 「士貳其行」也。以蚩蚩言民之狀,故云「敦厚貌」。謂顏色敦厚,己所以悅之。《外府》注云:「布,泉也。其藏曰泉,其行曰布。取名於水泉,其流行無不遍。」《檀弓》注云:「古者謂錢為泉布,所以通布貨財。泉亦為布也。」知此布非泉,而言幣者,以言抱之,則宜為幣,泉則不宜抱之也。《載師》鄭司農云: 「裏布者,布參印書,廣二寸,長二尺,以為幣貿易物。」引《詩》云「『抱布貿絲』,抱此布也」。司農之言,事無所出,故鄭易之云「罰以一里二十五家之泉」也。此布幣謂絲麻布帛之布。幣者,布帛之名,故《鹿鳴》云「實幣帛筐篚」,是也。
箋云:
幣者,所以貿買物也。季春始蠶,孟夏賣絲。
箋「季春」至「賣絲」。正義曰:
《月令》季春云:「后妃齊戒以勸蠶事。」是季春始蠶。孟夏云:「蠶事既畢,分繭稱絲。」是孟夏有絲賣之也。欲明此婦人見誘之時節,故言賣絲之早晚。以男子既欲為近期,女子請之至秋,明近期不過夏末,則賣絲是孟夏也。
蚩,尺之反。貿,莫豆反。
匪來貿絲,來即我謀。
箋云:
匪,非。即,就也。此民非來買絲,但來就我,欲與我謀為室家也。
送子涉淇,至於頓丘。
丘一成為頓丘。
箋云:
子者,男子之通稱。言民誘己,己乃送之,涉淇水至此頓丘,定室家之謀,且為會期。
箋「子者」至「會期」。正義曰:
子者,有德之名。此男子非能有德,直以子者男子之通稱,故謂之為子也。上云「來即我謀」,男就女來與之謀也。今此送之,故知至此頓丘定室家之謀。又下云「匪我愆期」,則男子於此與之設期也,故知且為會期。言且者,兼二事也。
頓,都寸反。稱,尺證反。
匪我愆期,子無良媒。
愆,過也。
箋云:
良,善也。非我以欲過子之期,子無善媒來告期時。
愆,起虔反,字又作「諐」。
將子無怒,秋以為期。
將,原也。
箋云:
將,請也。民欲為近期,故語之曰:請子無怒,秋以與子為期。
將,七羊反。語,魚據反。
疏「氓之」至「為期」。
毛以為,此婦人言己本見誘之時,有一民之善蚩蚩然顏色敦厚,抱布而來,云當買絲。此民於時本心非為來買絲,但來就我,欲謀為室家之道,以買絲為辭,以來誘己。我時為男子所誘,即送此子涉淇水至於頓丘之地,與之定謀,且為會期。男子欲即於夏中以為期,己即謂之:非我欲得過子之期,但子無善媒來告其期時,近恐難可會,故原子無怒於我,與子秋以為期。鄭唯以「將為」、「請為」異。其以時對麵與之言,宜為請。
乘彼垝垣,以望復關。
垝,毀也。復關,君子所近也。
箋云:
前既與民以秋為期,期至,故登毀垣,鄉其所近而望之,猶有廉恥之心,故因復關以託號民,云此時始秋也。
垝,俱毀反。垣音袁。所近,附近之近。鄉,許亮反,本又作「向」。
不見復關,泣涕漣漣。
既見復關,載笑載言。
爾卜爾筮,體無咎言。
以爾車來,以我賄遷。
桑之未落,其葉沃若。
於嗟鳩兮,無食桑葚。
於嗟女兮,無與士耽。
桑,女功之所起。沃若,猶沃沃然。鳩,鶻鳩也。食桑葚過則醉而傷其性。耽,樂也。女與士耽則傷禮義。
傳「桑女」至「禮義」。正義曰:
言桑者,女功之所起,故此女取桑落與未落,以興己色之盛衰。毛氏之說,《詩》未有為記時者,明此以為興也。言「鳩,鶻鳩」者,《釋鳥》云:「鶻鳩,鶻鵃。」某氏曰:「《春秋》云『鶻鳩氏司事』,春來冬去。」孫炎曰:「一名鳴鳩。」《月令》云:「鳴鳩拂其羽。」郭璞曰:「似山鵲而小,短尾,青黑色,多聲。」「宛彼鳴鳩」,亦此鳩也。陸機云:「班鳩也。」《爾雅》鳩類非一,知此是鶻鳩者,以鶻鳩冬始去,今秋見之,以為喻,故知非餘鳩也。鳩食椹過時者,謂食之過多,故醉而傷其性。經直言「無食桑椹」,而云「過時」者,以「與士耽」相對。耽者過禮之樂,則如食桑椹過時矣。女與士耽以過禮,故為傷禮義,則時賢者戒女之過禮,謂己為君子所寵過度,不謂非禮之嫁為耽也。
箋云:
桑之未落,謂其時仲秋也。於是時,國之賢者刺此婦人見誘,故於嗟而戒之。鳩以非時食葚,猶女子嫁不以禮,耽非禮之樂。
箋「桑之」至「之樂」。正義曰:
以上章初秋云「以爾車來」,始令男子取車,下章季秋云「漸車帷裳」,謂始適夫家,則桑之未落為仲秋明矣。言「士」、「女」則非自相謂之辭,故知國之賢者刺其見誘而戒之。其時仲秋則無椹,賢者禁鳩食之,由當時無也。假有而食之,為非時。以非時之食椹,以興非禮之行嫁,故云耽非禮之樂。《鄭志》張逸問:「箋云『耽非禮之樂』,《小雅》云『和樂且耽』,何謂也?」答曰:「禮樂者,五聲八音之謂也。《小雅》亦言過禮之盛。和樂,過禮之言也。燕樂嘉賓過厚,賢也。不以禮耽者,非禮之名,故此禁女為之。《小雅》論燕樂,言作樂過禮,以見厚意,故亦言耽,而文連和樂也。」
沃,如字,徐於縛反。葚,本又作「椹」,音甚,桑實也。耽,都南反。鶻音骨。樂音洛,下同。
疏「桑之」至「不可說」。
毛以為,桑之未落之時,其葉則沃沃然盛,以興己色未衰之時,其貌亦灼灼然美。君子則好樂於己,己與之耽樂。時賢者見己為夫所寵,非禮耽樂,故籲嗟而戒己,言「籲嗟鳩兮,無食桑椹」,猶「籲嗟女兮,無與士耽」。然鳩食桑椹過時則醉而傷其性,女與士耽過度則淫而傷禮義。然耽雖士、女所同,而女思於男,故言士之耽兮,尚可解說,女之耽兮,則不可解說。己時為夫所寵,不聽其言,今見棄背,乃思而自悔。鄭以為,男子既秋來見己,己使之取車。男子既去,當桑之未落,其葉沃若,仲秋之時。國之賢者刺己見誘,故言:籲嗟鳩兮,無得非時食椹;籲嗟女兮,無得非禮與士耽。士之耽兮,尚可解說,女之耽兮,則不可解說。已時不用其言,至季秋乘車而從之,故今思而自悔。
士之耽兮,猶可說也。
女之耽兮,不可說也。
箋云:
說,解也。士有百行,可以功過相除。至於婦人無外事,維以貞信為節。
箋「士有」至「為節」。正義曰:
士有大功則掩小過,故云可以功過相除。齊桓、晉文皆殺親戚篡國而立,終能建立高勳於周世,是以功除過也。
行,下孟反。
桑之落矣,其黃而隕。
自我徂爾,三歲食貧。
淇水湯湯,漸車帷裳。
隕,惰也。湯湯,水盛貌。帷裳,婦人之車也。
傳「帷裳,婦人之車」。正義曰:
傳以大夫之車立乘,有蓋無幃裳。此言帷裳者,婦人之車故也。傳於上章以桑為女功所起為興此,桑落黃隕亦興也。其黃而隕既興顏色之衰,則食貧在已衰之後。言自我徂爾,三歲食貧,謂至夫家三歲之後,始貧乏於衣食,漸不得志,乃追悔本冒漸車之難而來也。故王肅曰:「言其色黃而隕墜也。」婦人不慎其行,至於色衰無以自託。我往之汝家,從華落色衰以來,三歲食貧矣。貧者乏食,饑而不充,喻不得志也。
箋云:
桑之落矣,謂其時季秋也。復關以此時車來迎已。徂,往也。我自是往之女家。女家乏穀食巳三歲,貧矣。言此者,明己之悔,不以女今貧故也。幃裳,童容也。我乃渡深水,至漸車童容,猶冒此難而往,又明己專心於女。
箋「桑之」至「於女」。正義曰:
《月令》季秋草木黃落,故知桑之落矣,其黃而隕,其時季秋也。上使「以爾車來」,不見其迎之事,此言漸車涉水,是始往夫家,故知復關以此時車來迎已也。此始鄉夫家。已言「自我徂爾,三歲食貧」,故以為自我往之汝家之時,汝家乏穀食已三歲,貧矣,我猶渡水而來。此婦人但當悔其來耳。而言穀食先貧者,於時君子家貧,恩意之情遇已漸薄,已遭困苦,所以悔。言已先知此貧而來,明已之悔不以汝今貧之故,直以二三其德,恩意疏薄故耳。幃裳一名童容,故《巾車》云:重翟、厭翟、安車皆有容蓋。鄭司農云:「容謂襜車,山東謂之裳幃,或曰童容。」以幃障車之傍,如裳以為容飾,故或謂之幃裳,或謂之童容。其上有蓋,四傍垂而下,謂之襜,故《雜記》曰:「其青有裧。」注云:「裧謂鱉甲邊緣」,是也。然則童容與襜別。司農云: 「謂襜車者,以有童容,上必有襜,故謂之為襜車也。」此唯婦人之車飾為然,故《士昏禮》云「婦車亦如之,有襜」,是也。幃裳在傍,渡水則濕,言已雖知汝貧,猶尚冒此深水漸車之難而來,明已專心於汝,故責復關有二意也。
隕,韻謹反。湯音傷。漸,子廉反,注同,漬也,濕也。帷,位悲反。隋字又作「墮」,唐果反。冒音墨。難,乃旦反。
女也不爽,士貳其行。
爽,差也。
箋云:
我心於女,故無差貳,而復關之行有二意。
行,下孟反,注同。
士也罔極,二三其德。
極,中也。
疏「桑之」至「其德」。
毛以為,桑之落矣之時,其葉黃而隕墜,以興婦人年之老矣之時,其色衰而彫落。時君子則棄己,使無自以託,故追說見薄之漸。言自我往爾男子之家,三歲之後,貧於衣食而見困苦,已不得其志。悔己本為所誘,涉湯湯之淇水,而漸車之帷裳而往,今乃見棄,所以自悔也。既追悔本之見誘,而又怨之,言我心於汝男子也不為差貳,而士何謂二三其行於已也?士也行無中正,故二三其德,及年老而棄已,所以怨也。鄭以為,婦人言已本桑之落矣,其黃而隕之時,當季秋之月,我往之爾家。自我往汝家時,已聞汝家三歲以來乏於穀食,已貧矣。我不以汝貧之故,猶涉此湯湯之淇水,漸車之帷裳,冒難而來。言已專心於汝如是。今而見棄,所以悔也。餘同。
三歲為婦,靡室勞矣。
箋云:
靡,無也。無居室之勞,言不以婦事見困苦。有舅姑曰婦。
箋「有舅姑曰婦」。正義曰:
《公羊傳》曰:「稱婦,有姑之辭。」傳以國君無父,故云有姑。其實婦亦對舅,故《士昏禮》云「讚見婦於舅姑」,是也。
夙興夜寐,靡有朝矣。
箋云:
無有朝者,常早起夜臥,非一朝然。言已亦不解惰。
解音懈。
言既遂矣,至於暴矣。
箋云:
言,我也。遂猶久也。我既久矣,謂三歲之後,見遇浸薄,乃至見酷暴。
浸,子鴆反。
兄弟不知,咥其笑矣。
咥咥然笑。
箋云:
兄弟在家,不知我之見酷暴。若其知之,則咥咥然笑我。
咥,許意反,又音熙,笑也。又一音許四反,《說文》云:「大笑也」,虛記反,又大結反。
靜言思之,躬自悼矣。
悼,傷也。
箋云:
靜,安。躬,身也。我安思君子之遇已無終,則身自哀傷。
疏「三歲」至「悼矣」。正義曰:
婦人追說已初至夫家,三歲為婦之時,顏色未衰,為夫所愛,無室家之勞,謂夫不以室家婦事以勞於己。時夫雖如此,己猶不恃寵自安,常自早起夜臥,無有一朝一夕而自解惰。我已三歲之後,在夫家久矣,漸見疏薄,乃至於酷暴矣。我兄弟不知我之見遇如此,若其知之,則咥咥然其笑我矣。我既本為夫所誘,遇己不終,安靜而思之,身自哀傷矣。
及爾偕老,老使我怨。
箋云:
及,與也。我欲與女俱至於老,老乎汝反薄我,使我怨也。
箋「我欲」至 「我怨」。正義曰:
以下云「不思其反」,責其不念前言,則男子之初與婦人有期約矣,則此「及爾偕老」,男子之辭,故箋述之云:我欲與汝俱至於老,老乎汝反薄我,使我怨也。言反薄我,明「及爾偕老」,男子之言也。老者,以華落色衰為老,未必大老也。
淇則有岸,隰則有泮。
泮,坡也。
箋云:
泮讀為畔。畔,涯也。言淇與隰皆有厓岸,以自拱持。今君子放恣心意,曾無所拘製。
泮音判。坡本亦作「陂」,北皮反。《澤陂》詩《士昏禮》云傳云:「障也。」呂忱北髲反,云:「陂,阪也,亦所以為隰之限域也。」本或作「破」字,未詳。觀王述意,似作「破拱」,俱勇反,本又作「共」,音同。
傳「泮,坡」。箋「泮讀」至「拘製」。正義曰:
以隰者下濕,猶如澤,故以泮為陂。《澤陂》傳云「陂,澤障」,是也。箋以泮不訓為陂,故讀為畔,以申傳也。但毛氏於《詩》無易字者,故箋易之,其義猶不異於傳也。畔者,水厓之名,以經云「有岸」、「有泮」,明君子之無也,故云今君子放恣心意,曾無所拘製,則非君子。
總角之宴,言笑晏晏。
總角,結髮也。晏晏,和柔也。信誓旦旦然。
傳「總角」至「旦旦然」。正義曰:
《甫田》云:「總角丱兮,未幾見兮,突而弁兮」,是男子裛角未冠,則婦人裛角未笄也。故《甫田》云:箋云「我為童女未笄」,《內則》亦云:「男女未冠笄者,總角,衿纓。」以無笄,直結其發,聚之為兩角,故《內則》注云:「故發結之。」《甫田》傳云:「總角,聚兩髦也。」《釋訓》云:「晏晏,柔也。」故此云:「晏晏,和柔。」又曰:「晏晏,旦旦,悔爽忒也。」謂此婦人恨夫差貳其心,變本言信,故言此晏晏、旦旦而自悔。解言此之意,非訓此字也。定本云「旦旦」猶「怛怛」。
箋云:
我為童女未笄結髮宴然之時,女與我言笑晏晏然而和柔,我其以信,相誓旦旦爾。言其懇惻款誠。
箋「我為」至「款誠」。正義曰:
箋言結髮宴然之時,解經「總角之宴」。經有作「丱」者,因《甫田》「總角丱兮」,而誤也,定本作「宴」。傳直云「信誓旦旦然」,不解旦旦之義,故箋申之言,旦旦者,言懇惻為信誓,以盡己款誠也。
宴,如字。本或作 「丱」者,非。旦,《說文》作「{且心}{且心}」。懇,起很反。惻,本亦作「{則心}」,楚力反。
信誓旦旦,不思其反。
箋云:
反,復也。今老而使我怨,曾不念復其前言。
反是不思,亦已焉哉!
箋云:
已焉哉,謂此不可奈何,死生自決之辭。
疏「及爾」至「已焉哉」。正義曰:
言男子本謂已云:與汝為夫婦,俱至於老,不相棄背。何謂今我既老,反薄我,使我怨?何不念其前言也?然淇則有岸,隰則有泮,以自拱持。今君子反薄而棄己,放恣心意,曾無所拘製。言淇隰之不如。本我總角之宴然幼稚之時,君子與已言笑晏晏然和柔而相親,與已為信誓,許偕至於老者,旦旦然懇惻款誠如是。及今老而使我怨,是曾不思念復其前言,而棄薄我。我反復是君子不思前言之事,則我亦已焉哉,無可奈何。
《氓》六章,章十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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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dition
- : 毛詩正義:國風衛風之氓(電子版)
- : The Correct Meaning of the Poems according to Mao: Mang in the Weifeng section of the Airs of the States (An electronic version)
- :
Publication / diffusion
- Université de Strasbourg
- France
- 2020
- xxx
- Creative Commons CC-BY-SA (Attribution-ShareAlike) 4.0 International Public License
Source
- : Mao Heng / 毛 亨 [ckpp-232]
- : Zheng Xuan / 鄭 玄 [ckpp-225]
- : Kong Yingda / 孔 穎達 [ckpp-29]
- : Lu Deming / 陸 德明 [ckpp-4745]
Reference Works
- (Main Editor), 毛詩正義, in 十三經注疏, Shanghai guji chubanshe 上海古籍出版社, Shanghai 上海, 1997, page 324-32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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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authority : Université de Strasbourg
- pubPlace : France
- date : 2020
- idno ( type="DOI" ) : xxx
- licence ( target="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-sa/4.0/" ) : Creative Commons CC-BY-SA (Attribution-ShareAlike) 4.0 International Public License Mao Heng / 毛 亨Zheng Xuan / 鄭 玄Kong Yingda / 孔 穎達Lu Deming / 陸 德明
- head : Reference Works
- (Main Editor), 毛詩正義, in 十三經注疏, Shanghai guji chubanshe 上海古籍出版社, Shanghai 上海, 1997, page 324-32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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